宣城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宣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及热线留言办理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2019年我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政府信息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宣城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宣城市民政局联系(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9楼,邮政编码:242000,联系电话:0563-3022772,传真号码:0563-3022772,电子信箱:xcsmzj@126.com)。
一、概述
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条例》《办法》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宣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围绕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原则,认真履行“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职责,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对我局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等方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表格、图片等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二)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调整和市政府网站升级改版之际,我局对信息公开进行全面梳理,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梳理了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精准脱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23个一级目录,83个二级目录。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了惠民生系列政策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力度。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扶贫领域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加强和深化三大攻坚战领域信息公开,加大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精准扶贫等信息公开力度,设置脱贫攻坚——行业扶贫栏目,发布信息4条。
2.“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调整后的权责清单、监管清单等信息,设置“双随机一公开”栏目,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对依法办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的信息及时在公示栏中给予公开。
3.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全年共公开社会救助信息164条。
4.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市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等信息,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年共公开信息84条。
5.新增养老服务重点领域公开。公开养老机构相关扶持政策、备案、扶持补贴、评估、老年人补贴等内容,全年共发布107条,及时公开养老机构相关政策,方便社会公众特别是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广大老年人查看。
6.财政信息公开。2019年,根据《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配合市财政局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政府采购等政务公开工作。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人大批复预算之日起20个日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9年度民政部门预算情况,并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格式要求对预算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其中包含了民政部门的主要职责、2019年度部门工作计划、年度预算收支情况及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等内容。按照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的预算情况,包括“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年份 | 重点领域信息发布量 | 增长比例 |
2019 | 363 | 89.06% |
2018 | 192 | 53.60% |
2017 | 125 | 48.80% |
2016 | 84 | 40% |
2015 | 60 | — |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19年,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网站平台升级改版为契机,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展现方式和网站功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栏建设,共新建栏目16个。
(五)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
1.组织领导。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县级以上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为政府信息公开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大力支持。
2.贯彻落实新条例。认真开展《条例》和《办法》宣传教育,在局周一例行集中学习日开展全体干部学习,并组织各县市区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条例》和《办法》的贯彻执行能力。
3.主动公开目录和平台升级。2019年,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标准化规范化的有关要求和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开展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和平台升级工作,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优化信息公开类别,丰富服务栏目,增强信息查询的便利性,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2019年,民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统一公布本行政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机构投资指南,全面实行基层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职责范围,主动公开信息1005条,较上年增长110.69%,其中重点领域公开363条。
年 份 | 总发布信息量 | 增长比例 |
2019 | 1005 | 110.69% |
2018 | 477 | 21.07% |
2017 | 394 | 7.95% |
2016 | 365 | 15.51% |
2015 | 316 |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 减 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504万元
公开数量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参加“百姓热线”“百姓问政”等栏目,做好对民政有关重要政务舆情和群众关注的低保、养老、收养、留守儿童等方面的政策回应。加强涉及民政的政民互动、12345市长热线和我局微博、微信等各平台管理,按时受理并及时回复解答网民问题。2019年我局办理在线回复共161件,其中政民互动21件,12345市长热线84件,微博微信5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度没有收到有关公民、法人或组织机构的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加强信息公布、强化平台建设、增强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同时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新闻发布机制落实不够到位;二是有些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三是部分网上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通过规范和完善,扎扎实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是进一步落实“4*2*1+N”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对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文件进行立体式、多方位的解读,对群众关注的民政工作热点,主动快速引导,正面回应关切,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是逐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实现行政执法的透明运行,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引导和保护好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提高政务公开的服务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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